【本网讯】 淮安区淮城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淮城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着力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收入管理。街道取得的有偿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一按照规定缴入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故滞留资金、严禁公款私存,不得隐匿、转移、截留、坐支、挪用、或者变相私分所收款项。 严明支出管理。街道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及各部门各项收入和支出包括上级各部门拨入的各种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统筹安排。实行“收支直达”,所有的财政收入缴入街道财政部门指定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各部门日常支出之前需要向党政主要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到财政所备书。尤其是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先申报,后接待”的原则执行。 明确审核程序。所有费用报销,都必须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费用报销凭证的填制必须规范,同一笔开支不得化整为零报销。各项经费支出要及时结账,原则上不跨月。报销经费必须附经费申报单及街道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申请表。 编辑:王世红
(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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